1 概述
1.1 项目背景与目的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)的要求,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(以下简称“重点监管单位”)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,2021年5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根据通知要求,宝安固废处理厂(以下简称“宝安固废处理厂”)属于深圳市 2021 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,需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相关要求,宝安固废处理厂委托深圳市堉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,对其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的厂区进行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、识别重点设施和重点区域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、钻孔、采样、检测分析、编制自行监测报告和质控报告等工作。
详情见附件...
附件:(公示版)米乐m6网页版登录入口-2021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报告.pdf